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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三个男人统治了特工界

时间:2023-09-16 05:11 点击次数:90

  而他们的诞生与发展,也划出间谍这个古老的职业在银幕上流变的轨迹——从英式间谍

  从无所不能的写意风格(邦德和亨特),到会受伤会流血、只凭一副肉身出卖劳力的写实风格(伯恩);

  从贩卖绅士品格(邦德),到以极端动作场景为核心创建整个故事(亨特),再到用写实风格动作描绘间谍生活不那么光鲜的一面(伯恩)。

  在“家学渊源”方面,我们[碟中谍]主角伊森·亨特自然是比不过老前辈詹姆斯·邦德,影坛头号特工。

  这位“老钱”做了个决定,去到自己位于牙买加的黄金眼庄园里,开始创作自己早在二战时就起意要创作的间谍故事——一部“终结所有间谍小说的间谍小说”。

  至少,不是每个婚前恐惧症患者,都有本钱遁入自购的异国庄园,还捎带手写了本风靡全球几十年的小说吧。

  伊恩·弗莱明的家底真的厚。爷爷是大银行家,爸爸是国会议员,本人上过伊顿公学,家族为他安排的工作机会,不是英国外交部,就是路透社。

  他在奥地利基茨比厄尔的滑雪场认识的康拉德·弗伦奇,后来成了军情六处的特工,邦德和弗伦奇一样爱开快车;

  还有比尔·邓德戴尔,军情六处在巴黎的总负责人,总是穿着手工定制的西装,戴着袖扣,还有专职司机用劳斯莱斯接他来回,那派头,大英日不落帝国正米字旗……

  他身体里一半流着的是英国情报部门特工的血,一半是英国传统绅士的血。这造就了他别具一格的腔调。

  人们常说搞间谍工作,最要紧是普通,最好是放在人群里根本找不见,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任务完成了。

  除非你是用罗尔德·达尔的方式当间谍,靠迷倒上流社会的贵妇人来套取情报,否则,还不如把“我是间谍”几个大字印在脸上。

  也难怪现实中军情六处的第16任负责人公开表示,有邦德这样一个为军情六处树立形象的代言人是不错。

  但问题是,他这种脱离实际的形象让他们也很纠结——这也代表不了军情六处啊,真要来面试,不学学规矩肯定通不过。

  然而,不管军情六处怎么不留痕迹地干过什么飞天遁地的大事,作为文艺作品形象的邦德什么样,他们可插不了手。

  电影中的邦德继承了文学作品的基因,继续以一种绅士的方式干谍报,甚至比弗莱明所塑造的还要浪漫得一塌糊涂,有型得天翻地覆。

  自1962年,邦德第一次在银幕上出现,他的化身就是英伦顶级绅士肖恩·康纳利。

  再配上缎面翻领、翻折得一丝不苟的袖口、精心搭配的窄款黑色小方领结以及西装胸前口袋前的亚麻白手帕,这腔调无人能及。

  他连持枪扫射时身形也板正稳定得像T台模特,发丝也纹丝不动,像是打了半永久发胶。

  别人血流漂橹之际,他依然是那个完美先生,连开枪杀人都显得彬彬有礼,温文尔雅。

  肖恩·康纳利、罗杰·摩尔、皮尔斯·布鲁斯南……历任邦德名单就足见人们对这个角色的审美取向。

  哪怕是罗杰·摩尔1979年融入了太空元素、被指过于“卡通化”而不那么正统的[007之太空城],邦德驾船穿行于水道间,也是有惊无险闪避过迎面而来游客的船,再窄的河道,也是行云流水般丝滑。

  先是我们的伊森·亨特,再有[谍影重重]的杰森·伯恩,几十年的“年龄差”之下,两位晚生的风格当然迥异于邦德。

  他非常清楚吸引读者的要素究竟是什么——是豪车游艇,是钻石宝藏,是风流韵事。

  邦女郎当然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是吸引眼球的利器,但越到文明开化的年代,就有越多的有识之士反思,卖弄性感甚至性爱,是否是一种厌女症?

  而“完美先生”“完美小姐”也是越到现代越不流行,毕竟近代的本质是解构一切,完美的铜墙铁壁一定会被质疑者狠狠撞上几个结实的窟窿。

  这个选择在当时被邦德迷们认为是那种“违背祖宗的决定”——在书迷和影迷眼里,他不够高,更要命的是有一头略显轻浮的金发。

  他们叫克雷格“新配方可乐”,就是可口可乐为应对百事可乐挑战而改变配方,最后遭遇消费者不满又灰头土脸改回去的那个。

  他在首次亮相[007:大战皇家赌场]的前几分钟,就和敌人在卫生间贴身肉搏,拳头生生砸向洗手池,满地的鲜血和瓷片。

  克雷格版的邦德粗野、硬派,他放大了这个形象间谍特工的一面,降低了他血液里英伦式温文尔雅的浓度。

  邦德在一场战斗后不再毫发无损,反而一片狼藉。而在今时今日,会流血的人更有温度。

  实际上,这种流血拼命的杀人机器,也更符合弗莱明将邦德比作“钝器”的定义——为女王和大英帝国杀人,不计代价,不问因果。

  写实主义的打斗风格成了新千年间谍动作片的主流,老牌特工邦德也不得不更新自己。

  它确实脱胎于1960年代的同名剧集。但问题是,首部的导演布莱恩·德·帕尔玛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遵循什么传统。

  这叫剧集里菲尔普斯的扮演者彼得·格里夫斯大为光火,拒绝了再次出演同一角色的邀请。

  他说,让他在片头出现几分钟,说菲尔普斯去夏威夷度假了,然后再重新开启一个跟原来剧集中小组成员无关的故事,这样不好吗?

  马丁·兰道就痛心疾首地说,[碟中谍]应该讲述的是不可能任务小组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出任务地点,是一种智力游戏,影版的味儿全变了,成了冒险动作片。

  这个电影系列之所以能成功开启,不是因为剧集如何深入人心不可撼动,而是因为汤姆·克鲁斯是剧集的粉丝。

  [碟中谍]是阿汤哥第一部做制片人的电影,这让他有了超出以往的控制权,也就把[碟中谍]导向了追求极端特技的道路。

  但好莱坞电影毕竟不是港片,动作特技通常都会由专业特技演员做替身,没有哪个片厂愿意承担让大明星受伤的风险。

  阿汤哥追求极端特技的兴趣,与[碟中谍]发展的轨迹交叠在一起,逐渐形成了这个系列的最大特色。

  如果说[007]的本体是邦德的英伦腔,[碟中谍]的本体就是阿汤哥的身体极限。

  [007]输出的最重要产品是一种优雅而神秘的气质,一切都围绕着邦德的形象展开。

  这种故事写作逻辑放在其他动作片里,很容易陷入文戏潦草敷衍的陷阱里,结果就是动作场景越极端,故事逻辑越荒唐越不能深究。

  但[碟中谍]因为有强大创作班底的加持,至少到目前为止都成功避开了这个陷阱。

  也因为这个底层逻辑,亨特成为本篇提到的三位间谍特工中,最重视团队合作的一个。

  邦德多疑,无法信任别人;伯恩天煞孤星,困惑愤怒;而亨特,像[碟中谍2]里假扮他的反派恶狠狠抱怨的:

  它因为疫情而一再延档,于是在几年时间里,克鲁斯实拍特技的神话绵延不绝,观众没有半点厌烦的情绪,而是加入了这场肾上腺素狂欢。

  还有一次,是在行驶的火车顶上狂奔的克鲁斯,他不仅自己稳如泰山,还伸手救了一个趔趄差点掉下去的摄影师。

  他们同样飞天遁地,用奇观式的手法超脱于现实而存在,所有的动作、技巧,几乎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,只作为写意的存在供观众观瞻。

  不同之处在于,邦德是英伦风“老钱”,亨特是美式“新贵”,一个优雅,一个率性。

  邦德和亨特的写意浪漫不再,那种上天下地无所不能的精英感也不再,伯恩变成了一个灰头土脸的蓝领特工。

  开创这个系列的导演道格·里曼很爱邦德,他梦想以自己的方式拍摄一部邦德电影。

  这个故事也有小说原著,但它的美学特点,更主要地来自道格·里曼和马特·达蒙,以及其后巩固这种写实主义打斗风格的保罗·格林格拉斯。

  [天才瑞普利],是心思缜密的罪犯,但犯罪的动机,就是不堪忍受自己的平凡,眼见耀目的大少爷迪基,被嫉妒心扭曲了心智。

  达蒙的角色所主打的,除了脑力,就是一个“平凡”。于是他把伯恩演成了一名蓝领特工,没有邦德的儒雅绅士、英伦风度,也没有阿汤哥的巨星光环、美式科技。

  对组织无条件的忠诚,已经内化为邦德和亨特的条件反射,无论组织怎么抛弃、背叛他们,他们都会在下一部像从没有受过伤害一样继续忠诚。

  在[碟中谍6:全面瓦解]中,反派沃克正抓住了这一点挑拨高层对亨特的怀疑:

  “亨特的政府背叛了他多少次?不承认他、抛弃了他多少次?他还要忍受多少次才算受够了?”

  背后子弹射穿的血窟窿,扎进肉里的碎玻璃片,以致于每一道淤青,每一条血痕,都在证实伯恩实实在在的痛感。

  于是,到了[007:大战皇家赌场],道格·里曼惊讶地发现,邦德在“模仿”他的写实风格:

  “[谍影重重]上映后,下一部邦德电影是[007:大战皇家赌场],它完全复刻了[谍影重重]的(现实)基调。

  我要面对的事情简直是超现实——我拍[谍影重重]是因为我真的很想拍邦德电影而不能,可现在邦德抄袭了伯恩。

  事实上,[谍影重重]之后,间谍电影至少在很长时间内是回不到那种奢靡的香车美女,超现实的毫发无损了。

  尽管作为一个新生IP,它的后续表现还是无法撼动邦德统领风骚的地位,也不及[碟中谍]的稳中有升,但间谍片确实被它彻底改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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